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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文件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作者:校党委宣传部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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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
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
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党委,杨浦经济开发区教育党委,各高等学校党委,各中等职业学校党委(党总支),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组织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县本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
                                            2010年5月4日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
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0]12号)以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新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0]23号)精神,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层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培养优秀人才和提供智力支持,现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建功立业”为主题,以“推进学院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贡献力量”为主线,以“筑坚强堡垒,树模范形象,促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大学”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加强分类指导,贯彻群众路线,坚持经常为主的原则,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及其它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和要求,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教工委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内涵发展之路。学院要结合旅游岛建设,设立相关专业,为旅游岛建设培养急需人才,促进我院又好又快地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师德师风教育、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并作好引导工作、在化解矛盾、维护学院和谐稳定、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为社会的安定团结做出自己的贡献。
服务师生员工。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和党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意识,普遍推行党组织和党员联系、帮扶的办法,听民声、察民情,努力解决师生员工最迫切、最集中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融洽师生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加强基层组织。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优化组织设置,建立建全党的基层组织,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贯穿于创先争优的全过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注重通过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来推动工作,提高解决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主要内容
     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教育战线培养树立一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努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生动活泼地开展党建活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实践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师生,爱护师生,诚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师生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师生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师生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一是学习钻研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二是为人师表的模范。坚守高尚情操,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三是服务师生的模范。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师生,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爱岗敬业的模范。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五是履行义务的模范。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遵纪守法,坚决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积极参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态度认真,成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
三、突出特色,抓住重点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市县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分类提出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
     机关党组织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高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制度,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党员示范服务、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学生党组织要围绕成人成才,以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要围绕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为主线,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办学质量、提高就业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为着力点,通过创建党员先锋队、争当师德标兵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组织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我省人口素质提升夯实基础为主线。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师德师能建设为着力点,幼儿园要以保教并重、促进幼儿园全面发展为着力点,通过创建党员先锋队、争当师德标兵等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四、方法步骤
      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方式,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工作部署、组织学习阶段(2010年4月—6月底)。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各地各学校要在5月中旬以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二是制定方案。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更鲜明、具体、实在的活动主题,设计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制定科学、周密的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重点围绕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履行职责等方面做出承诺,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教工委相关文件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四是党性分析。基层党支部要在2010年春季学期结束前,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二)   全面争优,扎实推进阶段(2010年9月—2011年6月底)。省教育厅直属机关以“结对帮扶,岗位建功”活动为载体,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以“强素质,铸师魂,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党员”为载体,各基层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将活动载体具体化,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扎实深入开展活动。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岗位建功”系列活动:一是“党性教育”活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开展结对帮扶、岗位建功活动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争创文明处室”活动。通过评选“文明处室”、授予“流动红旗”等形式,促进机关处室增强服务意识,高效廉洁勤政,使一批优秀处室成为服务群众、岗位奉献的鲜明旗帜。三是“结对帮扶”活动。厅直属机关党支部(党总支)及在职党员与基层学校党组织及党员结对帮扶,指导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四是“爱岗敬业、岗位建功”活动。促进党员立足本职,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学习、甘于奉献、周到服务、争创一流。五是“组织创新”活动。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责任述职体系,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管党责任,提高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党员开展“强素质、铸师魂,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党员”系列活动:一是“师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我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模范教师的榜样和示范作用,采取编印事迹材料、组织等报告等形式,在教师节前夕,对教职工党员普遍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成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的师德标兵。二是“岗位奉献”活动。抓住秋季新学期开学契机,组织教职工党员开展业务练兵、教学竞赛等活动,通过提升党员的业务素质,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三是“服务群众”的活动。根据我院实际,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师生、奉献社会工作。四是“亮牌示范”活动。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组织创新”活动。继续建立健全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组织的全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优化组织设置,强化组织功能;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推进学院党建工作创新。
      2011年“七一”前,学院党委要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推荐表彰奖励党组织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评选推荐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采取自上而下、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典型带动,全面提升阶段(2011年9月-2012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昨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先进典型。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学院确定一批“五个好”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五个模范”优秀党员,采取组织先进典型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
     2、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都要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实施全面提升工程。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使“五个好”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五个模范”优秀党员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回顾总结,完善长效机制阶段(2010年9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学院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搞好总结。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学院党委要对基层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四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2012年“七一”前,学院党委将推荐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本次活动时间跨度2010—2012年的三个学年、六个学期,其中包括三个暑假、两个寒假。我院将结合实际,合理利用寒暑假时间,带头搞好调查研究和社会服务,同时要对创先争优活动及时进行阶段性梳理和总结,为下一学期活动做好准备。
(五)组织领导
      明确领导责任。学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工作。学院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党委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具体负责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学院党委要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求限期整改。
      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等媒介,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事迹效果。各市县各学校要通过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校园风气。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各高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各单位开展创新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后,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